越南文,多是中文衍生漢越字,越南人讀難,中國人讀易,台灣人讀更EASY。 【實用會話】練說聽力,學基本詞,是越南話基功,不多生字,多聽多讀便是! 上課時錄老師讀音,回家後慢速細聽Line或部落格原音,對照講義。閱聽同時。

越共政權製造的「公開偷渡」及其前因後果 郭金燃                                                                                         

(有人說,南越南已淪陷四十年了,我們不應再記仇記恨,而應以寬宏度量的眼光看待未來。然而,筆者要說的是歷史,歷史是不容篡改的,歷史是不可以忘記的;歷史更不容當權者肆意妄為,漂黑成白。本文記敘主要是還原歷史真相,冀望新生一代知道很多越共政權不欲人知的醜事,然後鑑往知來,勿重蹈覆轍。僅此而已。此外,本文因從多面向切入,難免有遺漏錯誤之處,至祈各方賢達惠賜指正,感銘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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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青的越南越華朋友們,您們是否注意到,今天世界上竟然有一百多個國家,合計約四百多萬名公民是原越南越華同胞呢。他們都有個共同點,就是他們絶大多數都是在1975430日之後,國家統一了,戰爭結束了,社會和平了;他們不待在家裡享受越共招牌所稱之「獨立、自由、幸福」(Đc lp  T do  Hnh phúc) .果實,卻蜂湧逃亡,所為何事?孰令致之?朋友們可曾想過?
    世界上的壞蛋政權很多,何以甚少發生像越南19781979年大規模的逃亡潮?     
    1975年前後25年,越共之最高領導人為黎筍總書記,於1978年起兩年間,其一手策劃收取黃金讓人民「公開偷渡」。(當然,越共一直否認他們有收取難民黃金,但,這是全世界皆知的事情,若最高領導人竟然不知,未免太昏庸了吧!) 而此時正好是南越南淪陷後三年多,人民已太瞭解越共政權的猙獰面目,故一旦知道可用黃金換取離開越南的消息,便紛紛爭先恐後尋覓船主製造船隻。震驚國際的瘋狂「公開偷渡」潮於焉開始。
    
「公開偷渡」與
「秘密偷渡」之差別在於「公開偷渡」在碼頭上船、有警察護衛,故啟航前之危險性較小。但因甚麼證件都沒有,警察怎知道誰是交了黃金的偷渡者呢?這時便得靠船主(不是船長,因沒有船長)作證,碰到好心的船主,縱使遇上沒有交金的人也予放行。另方面,也常碰到貪得無厭的越共幹部,臨時強行增加大量偷渡者,使船隻無法負荷,往往出海便翻船,造成重大災難;反觀「秘密偷渡」較無此等危險。
    「秘密偷渡」則雖亦要花錢()買通附近崗哨,甚至地方官員,但因無警察護衛,崗哨或地方父母官收了錢仍可能回頭捉你,以致淪陷後的越南監獄,甚多是被捉回的偷渡客。此外,「秘密偷渡」多在海灘上船,因海灘水淺,只能先上小舢舨,航至水較深處,轉乘木製漁船,逕開往第三國或至公海外,再次轉乘在公海等待之大鐡船。在茫茫海上,兩船是不可能靜止緊貼的,波濤洶湧,兩船之距離忽近忽遠,偷渡者必須在兩船接近時,大步一跳躍至另一船;若是轉至大鐡船,則還要攀爬從大鐡船垂下之繩梯,逐級而上。在海上轉換船隻,真是險象環生,通常係偷渡者最危險之時點,因若不小心掉入海裡,此人便在地球上消失!
    
至於「公開偷渡」與
「秘密偷渡」之相同處在於兩者均要付錢(黃金);兩者均無需辦理任何證件。這點正是越共替「公開偷渡」想得出的妙招,在越南國內是「公開」沒錯,但在國際是「偷渡」,因沒有任何證件證明越共准許這些人出國及拿了這些人的錢。還有,兩者均有可能被外國遣返,兩者均可能葬身魚腹(大概有三分一人沉屍海底),及兩者均可能被海盜洗劫一空。當然,「公開偷渡」因要繳納地方政府指定的黃金數,價錢通常高出很多;不過,隨著有錢人遞減,價錢也從最初的數十兩黃金以迄後來的三四兩均可。
    
總之,越南之所以有一段時間發生難民瘋狂逃亡,是因越共中央(應是黎筍下令或至少是他同意)為了海撈一筆,准許「公開偷渡」,將人民當作猪仔販賣,卻不發給收據。因越共對此事無法向國際狡辯,後來遂停止「公開」,而恢復一般所稱之
「秘密偷渡」。至於「秘密偷渡」因要顧忌越共的關防,當然不可能像「公開偷渡」那麼樣瘋狂了。
    
哀哉,越共政權當年發明「公開偷渡」,把「不知悔改,美偽走狗」的「人渣」當作猪仔販賣時,已海撈一筆;而由於當年「公開偷渡」,製造了現今在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安置了四百多萬名「不知悔改,美偽走狗」的奇蹟;今天,越南共產黨則繼續利用此一奇蹟,坐享「不知悔改,美偽走狗」對越共的外匯回饋,對越共GDP的巨額貢獻,真是既可惡又無恥之極!

一、「公開偷渡」之前因


    越共幹部說,越南南部於1975年「解放」後,即時進行的資產階級清算運動,才是名副其實的「打資產」,打的對象是大財閥、地主、買辦和對廣大人民犯下血債的資本家。至於19783月進行的商業資產改造運動,國有化全國稻米市場及私人商業市場,只是友善地勸導商人,放下專事營利、剝削人民的活兒,轉行經營農工方面實際生產的行業,同心協力重建「前途無量」的社會主義越南。
    
詎料,因南越南的經濟命脈素來便操縱在華人手裡,華人資產遂成了1978年這一波「改造」的主要對象。堤岸華埠陡地風聲鶴唳,關門閉戶,晚上道旁闃無一人。畢竟越共沒有對「資產」作明確定義,今天沒被點名的人難保明天不會成為打資產的對象。越共不獨「國有化」華人之財產,且強制被「國有化」之華人要流放至荒野,越共美其名為去「新經濟區」開發,在荒郊野外度過原始人生活,罹患各種癬癩、瘧疾。僅三四個月之間,死的死,逃的逃,越共的「新經濟區」計劃遂告胎死腹中。至於逃返西貢的「資產買辦」,因其華麗住所已被高級共幹竊據,只能覓地而棲,過其餐風宿露的生涯。霎時間,西貢荒涼的夜景,平添上「資產乞丐露營」的一幕。
    另方面,由於中共與蘇聯之關係在1970年代時各懷鬼胎,勢不兩立;而越共之最高領導人黎筍偏偏向蘇聯一面倒,言聽計從;197510月黎筍復於訪蘇期間,表明越共在中、蘇爭端上支時蘇聯,使中共大為光火,成為日後出兵「教訓」越共之主因。在中共出兵「教訓」越共之前,中共還充分利用越南華僑製造進攻越南之藉口,以遂行其政治鬥爭之陰謀。
    首先,必須坦白說,越共並沒有計劃性之「排華」;若真要說越共有排什麼的,那便是「排人」,因越共對全部越南南方的人民都是看不順眼,都要改造思想。越共對付資產買辦,其實對華越人士採用的手段是相同的,只因華人原就善於營商,故與其他東南亞國家無異,商業市場大部份掌握在華人手裡,因此,華人社會受到的衝擊當然遠較正宗越南人為大;加以中共在幕後煽風點火,遂衍成實實在在的「排華」事件。其實,越共施行之計劃經濟、分配經濟,本就與中共所施行之計劃經濟、分配經濟相同,越共要「剷除買辦資本家」及「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兩項運動,都是師承馬列邪說的傑作。
    另方面,因越共攻陷西貢之後,一直對在越南南方華人之身分問題沒有明確表態。 蓋因1975430日以前在南越南之華僑皆係効忠在台灣之中華民國政府,華僑子女所就讀之中文學校均經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立案,中文課本皆與台灣本地完全相同,畢業後可直接回台灣升學;華僑均堅持反共立場,嚴拒中共一切威逼利誘。因此,當南越總統吳廷琰於1955年頒布國籍法,強令一百多萬之華僑要加入越籍,否則不能就業就學等等;中華民國政府是如何義正詞嚴,對南越政府此一法令提出嚴重抗議,並宣佈不予承認南越南之國籍法。因此,可以說,南越南淪陷之時點,就南越政府而言,南越有一百多萬「越籍華人」;但就中華民國政府而言,南越有一百多萬「中華民國籍之華僑」。無奈,在台灣之中華民國政府此時竟噤若寒蟬,對於已無利用價值的一百多萬華僑,竟棄之如敝屣,不敢也不願出面作保護華僑之聲明。
    中共因早已圖謀攻打越南,正好抓到一百多萬華僑之問題,便逕自不用費吹灰之力,繼承中華民國政府對越南華僑之主張。遺憾的是,對華僑問題之處理,越共又太冥頑不靈,既已推翻前朝,不承認舊政權頒布之法令,則現在南越南的華人當然是中國人,越共竟膽敢將中國人作為打資產的對象,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至此地步,中共便以「保衛華僑生命財產」為藉口,對越共祭出文攻武嚇絶活。文攻方面,中共利用大陸之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晝夜24小時敲鑼打鼓,說要派遣船隻到越南胡志明市將一百多萬華僑全數接運回國;同時唆使華僑要向越共地方政府申請回復中國國籍,使大量華僑誤以為只要回復中國籍之身分,便可不受越共改造商業資產之拖累,於是一窩蜂擠在坊、郡辦事處前等候申請回復中國國籍。武嚇方面,中共1979217假保衛華僑之名,及對越共推翻中共友邦「紅色高棉」,要給予懲罰之雙重因素,揮軍入侵越南,作有限度之戰爭,中共美其名為「教訓越南」。
    聽起來很簡單,「教訓」兩個字而已,事實卻是雙方傷亡慘重;雙方各死傷官兵數萬人,另無數無辜平民傷亡,數十萬百姓無家可歸;只為執行雙方領導人「鄧小平」及「黎筍」之狂妄意志,打一場毫無意義的仗。這真應了曾國藩的原才所稱之「風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嚮而已。」此一二人者錯誤之政策,可比貪贓枉法者流嚴重多了。
    越共可也始料未及竟會霎時間陷入四面楚歌,急向蘇聯老大乞援,奈何此時老大也自顧不暇,愛莫能助,勸勉越共小弟要自力更生,好自為之。
 然而,更生嗎,自力嗎,談何容易,錢呢?外匯呢?才受中共的一頓有限度「教訓」,和中共毗連的北方數省幾成廢墟,數十萬人民流離失所,越共明知重建是當務之急,卻如何也辦不到。南方西貢,原是著名的商業大埠,素有「東方巴黎」之盛譽,兼以1975年之前,「美帝國主義者」給南越「偽政權」大量經濟援助,給西貢點綴得美輪美奐,若干街道的建築物,風采規格絶對可比美西方先進國家。然而,現在呢?歷經了第一次的「打資產」,第二次的「改造資產」,不錯西貢的街道還是依樣漂亮,奈何人去樓空,豐富的物資驀然失散殆盡,經濟蕭條,民不聊生,誰都是敢怒不敢言,滿腔憤慨亟待發洩。
 可惜的是,共產制度下哪有發洩管道,人民只能消極抗拒,怠工遂成普遍且正常的現象。這一連串的連鎖反應,越共政府既奈何不得,也挽救不來,越共響徹雲霄的口號終究不能做飯充飢。莫怪共幹常搖頭大歎:「趕走十個美帝可容易,打倒一個資產卻太難」。這是真話,全民消極抗議,難道能把全國人的頭都砍下來?沒有人民會有國家嗎?
    這還只是城市的共通現象,至於鄉下農業地區其慘況則更甚,1977年越南遭逢大旱,五穀失收,兼以農民怠耕怠耘,使情勢有若火上加油;1978年則遇上澇災,湄公河三角洲盡成汪洋,農作物幾全被淹沒,飢荒瘧疾猖獗。越南原是農業出口國,因農地被戰火摧殘,1970年代前期已有美國米進口;如今,因越共違反1973年簽署之巴黎停戰協定,強行推翻南越政府,故自由世界實施禁運令。越南欠糧,唯有仰賴蘇聯及其他東歐共產國家以麵粉支援,這些麵粉亦算入配給制之口糧中,庶幾讓人民渡過「解放」後數年變成餓莩之災。凡此天災人禍的巧合,給越共之「教訓」可謂大矣。

二、「公開偷渡」之進行

    越共既乞不到外援,唯一自救之路便是轉過頭來向人民勒索。越共兩次打資產,只打到大老闆的有形貨物;某些商人甚至乾脆漏夜將貨品銷毀或傾倒溝渠,也不甘就範,連貨物也打不到,更別說要打他們的黃金和美鈔了。越共於是改變策略,放下強硬的一套,實行利誘,破天荒訂下了「公開偷渡」的辦法。
    所謂公開偷渡,對於國際人士,越共說:「他們是偷渡的,和政府無干。這些人是舊制度社會的渣滓,無法適應新制度新社會的勤儉生活,他們偷出國,企圖逃避責任」。另方面,對國內人民,約自19786月份起,越共政府大肆宣傳,華裔同胞只要繳納黃金,准許以任何方式離開越南,亦即宣告「公開偷渡」誕生。
    不過,越共完全是利用人民口耳相傳,絶無作成文字規定,因這規定本身便是販賣人口,已違反國際公法,越共是怕被國際人士逮到把柄的。而華人在越南只佔少數,因此,名義上越共是准許華人離開越南,實際參與「公開偷渡」的人,正宗越南人(京族)佔絶對多數。
    因此,往後越共散播的公開偷渡消息其實已不限族裔,可說是人人均可參加的遊戲。消息內容大概為:「任何人想離開越南,不管是華人、越人只要繳交足額的人頭費,便可公開地坐船離開越南。有專車接送至指定碼頭,有公安人員護送至公海,有地方政府的准許出海捕魚函件,但沒有載客許可,沒有出境證,也不用辦理任何出境手續。唯一的手續便是納金,亦即人頭費,船主只要湊足乘客,納足了人頭費,便可獲地方政府安排開船地點及時間;時間到了,公安人員便會護送開船離去。此外,甚麼也不用辦,你們是偷渡嘛!」
    剛開始時,響應的人不多,因大家都以為是騙局,以為越共目的只是騙取黃金,待得手之後,必定反過來逮人下獄,落得人財兩失。不過,當首批出發的人到了馬泰等國寫信回報平安,而且,由於此時國際尚未察覺到越共的陰謀,故對待難民有如上賓般禮遇;那些戈待旦的人聽到這些好消息,馬上二話不說.,紛紛納金開船,大家有志一同「公開」去「偷渡」。
    像這麼寬宏的條件,有錢的人(筆者指的是中產階級或小康之家,因資產階級早已逃光了),誰不搶先掏金出來搭船,當下有錢的人唯一的願望便是,早日難開越南;根本不會考慮漁船之結構是否安全,設備是否充足,乘客是否太擠,有無儲備水糧,有無休息空間等等;反正「公開偷渡」,政府做老闆,公安當護衛,誰敢刁難,縱使發生船難,也是冥冥中註定,怨不得誰。以前,私人暗中組織偷渡,沒有公安維護,甚麼保障都沒有,還不是挖空首飾箱子拿金塊出來下賭注,沒人有閒情逸緻去研究船是否安全可靠。
    在公開偷渡的「英明」辦法之下,越共之黨政人員真是雨露均沾,上自黎筍總書記,下至道邊警員,無不發了一筆橫財。他們果然呼應蘇聯老大那句「自力更生」,達陣了!
    連被歸類為「資產改造對象」的華越同胞更是作夢都不會想到,三個月前自己還是「改造」的對象,是「廣大勞苦人民的寄生蟲」,誰不幸被越共搜出金塊,便立即被扣上破壞國家經濟罪名入獄。現在,突然搖身一變,可以堂而皇之收購漁船,做起船主;且堂而皇之收取「廣大勞苦人民」的金飾;更囂張的是,船主收足金塊後便堂而皇之呼叫負責收金之地方政府官員到府點收人頭費,亦即金塊。點收員聲稱他們只是代國庫收取,他們本身是絲毫不沾的,至於到底是收歸國庫抑共幹中飽私囊,也無人有興趣及膽量深究了。但,為了雨露均沾,船主總不敢怠慢地方政府,於是一廂忙著打點人頭費,另一廂匆匆捧上數百塊(當時稱每一兩黃金為一塊)給地方官員,在耳邊小聲道:「小小意思,不成敬意」。地方官員見了,好不開心,瞇著一雙眼說:「孺子可教也」,隨即一聲號令:「放行!」
    「喂,船主先生,做人得識相點,我們兄弟每個月的薪水買不到一分黃金呢。」負責以快艇護航的公安人員於漁船駛近公海,快艇要踅回之前,逼著船主說。
    「好,好,兄弟要多少,儘管吩咐。」
    「五十塊,剛够我們五個人平分。」
    「怎麼,兄弟,不要太過分吧,我身邊還不足二十塊呢。」
    「少廢話,你究竟給還是不給?一塊都不能少。」
    這艘木製漁船載了一百二十人。船主往艙裡看看,早有人湊足了三十塊遞上來,一樁交易於是完成了。船順利開出公海,此刻開始,才算是正式的「偷渡」,因已不在越共的勢力範圍內了。
    「公安索取五十塊,你能不給嗎?你太幼稚!」一名乘客說。
    「不是不給,只是想減省一些。」
    「千百塊都丟了,怎麼吝嗇這一點。 這是最後關頭,開罪他們,可麻煩透了。」
    乘客說的可是實情,到了公海青黃不接地帶,皇法在遠,槍彈在近,不少朋友乘船到了外國來信,總是大嘆:「這班『公安』大爺保送到公海時,可『不安』透了。那個船主敢違拗他們意思,他們便舉槍瞄準船主,令將船駛至離岸某些小島,強迫乘客上岸做身體檢查,來一輪搜索,把乘客衣囊掏個一乾二淨。因是逃難旅程,誰也或多或少總有些金飾傍身,一百二十人起碼會搜出一百二十塊;還有,船主從乘客的人頭費上刮下來的『純利』呢,總不下一兩百塊;此外,尚有船主自己私有的呢;各種來源之金塊合計數可觀極了。然而,此時此刻,誰還有膽量駛船回去,告他們一狀?千百塊都丟了,怎麼吝嗇這一點?遇上船主黏膩膩時,乘客便非急公好義不可了。
    至於船主的「身邊湊不足二十塊」是說不過去的。假定某人購了一艘木製漁船,向地方政權登記「公開偷渡」,船長廿四公尺,政府指定能運載客人四百名,應繳人頭費一千五百塊,亦即平均每人不到四兩,船主只需先繳交五十塊的登記費。全部交易都是以黃金計價,連越共自己都瞧不起自己國家的貨幣,因為只有黃金在國際市場才有價值。
    當地方政府收到五十塊的登記費後,便簽發船主證書。憑此證明,船主便可公開招徠,且可任意開價,地方政府不予干涉;因地方政府收了黃澄澄的東西,染得一身髒兮兮,對船主此時的作為已不方便聞問了。可以想像這時船主的地位,若非親身經歷,真不敢相信這是真的。船主開出的價格,由於越南的有錢大戶人家,隨著偷渡者的遞增而遞減,根據1979年的行情,每名乘客從六塊以至十多塊不等,平均數是八塊。公開偷渡原是中央大員的主意,卻因投鼠忌器,不敢露面,指派地方政府便宜行事,及分些湯羮,以防萬一東窗事發,可以推諉責任,屆時中央大員會說:「這只是一小撮地方官吏貪贓枉法,與清廉的黨中央及政府是絶對無關的。」
    以每名乘客繳納八塊給船主的平均數計算,船主要支付的成本計有,四塊繳國庫(極可能是黨中央的大爺們私藏起來了,因若他們真的那麼光明磊落作帳繳交國庫,該頁帳冊反成為國際法庭判決「販賣人口」的具體物證,越共敢嗎);一塊用作賄賂地方政府的酬勞費;及負擔船隻之裝備暨一切雜支,約每名客人得分攤一塊;合計船主之成本為六塊,多收的二塊則是船主的純利了。若有四百名乘客,則純利可達八百塊。這還不包括若船主和地方官員搞得關係麻吉,官爺們便大開方便之門,賜給船主四五十個免費名額,讓船主依樣畫葫蘆每人收取八塊,船主的純利還可加列這筆淨入袋四百塊。
    其實這時南越的中產階級已所剩不多,絶大部份湊得出八塊黃金的人均只是基層人民,因不滿越共倒行逆施,故寧願傾家蕩產,湊錢偷渡,他們是道道地地屬於越共所定義的廣大勞苦人民。在廣大勞苦人民眼中,船主竟成了「廣大勞苦人民」的寄生蟲;船主倚仗一兩百塊的資本,購買小漁船,登記為船主,便可搖身一變以大老闆之姿,興風作浪,從廣大勞苦人民身上榨取四倍五倍的利潤,企圖到了外國,頤養天年。船主如此卑鄙手段,簡直是乘人之危,與共幹同流合汙;尤其可惡之點在於對身無寸金,卻又渴望離開鐵幕的無辜庶民(可能是船主的親友)拒絶登船,做足標準的資本主義者作為!
    「做船主這麼辛苦,要不起碼賺個四五百塊,我才不幹呢」。
    一名姓黃的船主便曾親口對筆者這麼說。不錯,做船主辛苦是鐵的事實。為了巴結地方官吏早日放行,船主必須使出渾身解數,對地方官員每求必應,每應必週。此外,船主的風險與其獲利成正比,船主家庭是歹徒光顧的理想對象,家中埋藏偌大把黃金,時刻都有被謀財害命的危險。因此,若得不到適量的報酬,誰也不願挺身作船主的。只不過,世界上有那些工作不辛苦的,這得先問船主本人之所以願做船主,目的是為了一家大小早日投奔自由,抑是為了夾帶黃金到外國購置房產,颐養天年,而眼睜睜看著多少同胞仍廁身水深火熱之中。答案若是前者,那麼報酬應只限於四五十塊足矣;答案若是後者,則四五百塊算是差強人意。
    1979年時國際金價每盎司約六百美元計算,五百塊約相當於該時之三十萬美元,這數目即使在先進如美國也稱得上是有錢人家了。誰又知道,這個有錢的「難民」是靠著其他「難民」發財的呢!
    越共政府對這一切看在眼裡,卻從不去計較,蓋因「公開偷渡」潛藏的政治目的,比它的經濟價值更不可忽視。越共給華人公開偷渡,不僅能收取「打資產」所「打」不到的黃金,兼可免除中共利用保護華僑作為入侵越南之藉口,遂大開中門,任君離去。誰因缺金無法離去,或者雖然有金但不願離去,便當然要加入越南國籍。不過,由於中共一直在旁邊虎視眈眈,監視越共政權如何處理華僑之身分,越共始終不敢強迫仍留在越南之華人領取越南身分證,直到這些人因沒有身分證,造成就業就學各方面困難,而自行申請補領身分證,自動成為越南公民為止。越共這一招,任令中共張開血盆大口,也叫囂不得,因中共本身連一名華僑都沒有接運回國;而中共尤其可惡之點在於,中共於1979年初「教訓」越共之後,華僑問題便憑空消失了,對於始終不願入越南籍之華僑,中共駐胡志明市領事館不但不發給「中國護照」,反咬一口說:「你們早在『偽政權』時代便已入越籍,你們只是越籍華裔。」
    各位看官,看清楚共產黨的百變嘴臉了吧!

三、「秘密偷渡」及「公開偷渡」之後果

    ()越南難民總數

    1975430日南越南淪陷前數天,從南越湧出約十五萬名越人,全由美國收容。其中包括半數為舊制度公務員及軍人,及替美軍服務之越人、美軍家眷等一幫肯定會被越共報仇之人員,由美軍軍艦載運,或飛機及直昇機接送至停泊在越南公海外之美國第七艦隊;另半數為越南平民,當然其中也有軍政人員,靠本身力量,搭乘越南軍艦、船隻、軍機、民航機、直昇機等離開越南。這些人大部份獲送至關島停留,然後入美定居。
    從淪陷日起以迄1978年中,這三年間,難民乘坐小漁船偷渡絡繹於途,這是典型的「秘密偷渡」。1975年因大部份南越人民尚未認識越共的廬山真面目,不敢輕舉妄動,該年只有377人偷渡至自由天地;1976年有5619人;1977年攀升至二萬多人,主因是該年越共驅趕城市內人民至新經濟區去開天闢地,造成人民對越共政權絶望所致。東南亞國家協會各國和澳洲政府在這三年間對於越南難民可謂關懷備至,優待情形尤甚於本國人民,導至本國人嘖有煩言,卻奈何不得。
    然而,自1978年六月起,由於越共政府宣布准許華人離開越南,只要繳交黃金,不需提出任何證件辦理任何手續,故華越人士只要尚有一點積蓄的,均一窩蜂尋找船主登記離越,1978年之難民人數急劇上升,約二十萬左右。至於1979年則是「公開偷渡」之全盛時期,難民人數遠超過三十萬之巨。不過,這些數字均是經由海路逃亡的;另於19781979兩年間,除卻中越開戰前後邊境封閉外,經陸路由中越邊界逃至中國大陸(請注意:不是由大陸接運的),然後徐圖從大陸再轉至香港或西方國家,及經由柬埔寨逃至泰國等應有二十五萬人左右。1980年代初以迄1990年代前數年,「公開偷渡」雖已停止,但「秘密偷渡」仍絡繹於途,總計數字約有二十萬人之眾。
    至於從南越南淪陷日以迄1990年代初,究竟有多少人從越南成功逃出來,迄今似乎並無正確之統計數字,筆者認為若將淪陷時被美軍第七艦隊撤離之十五萬人列入統計,則一百二十萬左右應是合理的推測。經過三十多年來難民收容國批准難民家屬入境團聚,及難民二代及三代開花結子,累計數目正可對應目前估算在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容納了四百多萬越僑,其中又包含了甚多華僑。
    不過,以上都是成功抵岸的數字,必須加上三分一左右已葬身海底的不幸者;及三分一左右受難者係屬「秘密偷渡」民眾,因所搭之漁船並非越共所批准之「公開偷渡」船隻,被越共關防發現逕予殺害,或拘回勞改。  

    ()香港、東協及歐美諸先進國對難民的態度

    話說1978年下半年,越共獨創之「公開偷渡」政策導致越南難民澎湃如潮湧,越南難民問題每日登上香港及東協諸國報紙頭版頭條之際,這些國家及地區發覺越共竟做起讓人民自由離境的買賣,開始感到越南難民對本國造成的經濟政治威脅。為免繼續上當,香港、東協諸國於是紛紛向聯合國提出控訴,並自行實施難民身分甄別政策,將難民區分為「政治難民」及「經濟難民」。所有進入本國港口之船民不再自動成為「難民」,每人均需經過甄別,甄別為政治難民的才可入住難民營,等候移居第三國家;甄別為經濟難民的,便面臨被遣返越南的命運。
    東協諸國對付越南難民的態度之重大改變,充分暴露國際社會冷酷無情及偽善的行為。能搭上大鐵船的船民命運還算比較幸運,至於搭乘小漁船的難民則歷盡九死一生闖入香港或東協諸國水域,若是在香港便要入住拘留中心;若是在其他東協國,還可能被拖出公海棄置,讓難民們自生自滅,淹死餓死,不予聞問,毫無人道援助。如此作為,徹底違反當初香港及東協各國,答允聯合國將本身地區充當「第一收容所」,亦即「中轉站」,無條件收容越南船民,以等候西方先進國甄別後給予永久庇護之承諾
    至於歐美諸「自由民主」國家也不遑多讓,對收容難民一事,盡量拖延時間,然後心不甘情不願的酌量收容「符合條件」的難民。當然,特別該譴責的是難民問題的始作俑者---美國!當年為了急於抽身撤離越南,罔顧南越政權嚴厲抗議,單獨與北越政權在法國巴黎展開談判,並最後於1973年脅迫南越政權簽署就地停火協議,讓越共就地為王,佔領地區遍佈南越南各地,註定1975年南越敗亡。而今美國人口口聲聲高唱人權、民主,他們自己卻以雙重標準處理越南難民問題。一方面他們歧視性地將一些貧困的、教育程度差又沒有專業技能的船民透過他們的「甄別」擋在門外;另一方面又以保護人權為理由不准香港及東協各國遣返他們。美國甚至為了政治理由而經濟制裁越共政權,徒令越南人民的生活更苦更難過,製造更多經濟難民,偷渡離國,而這些人卻竟不符合香港及各國政府對政治難民甄別的準則,真是荒謬之極
    凡此種種可見,國際間的事務表面看來金光燦爛,滿口仁義;但,一旦涉及本國利益,便立即退避三舍,極度自私自利,真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19781979兩年間從越南開出的公開偷渡船隻,除了容量至多可載四百人之私人小木船外,越共竟明目張膽和港、星、馬各國的船運公司串通,租賃專供走私的巴拿馬籍貨輪,逕駛至越南各海岸城市接客。所得贓款,越共與各船公司分享,通常是三千公噸的貨輪可接運三千人,每人價格約十二塊左右。一時間,什麼「海鴻」、「東安」、「天祥」、「天運」、「興安」、「匯豐」等號載走了幾乎越共眼中的資產階級。這一來,越共還可以「他們是偷渡的」來自圓其說嗎?
    香港及東南亞國家協會各成員國拒絶接受這種顯然不符合「偷渡」詞彙定義之難民。不過,若任令難民在海上漂流,卻抓不到越共的癢處,徒然加深船上難民的煎熬。以「海鴻」號為例,「海鴻」號接運2500人於197810月駛離越南,開往馬來西亞,但被馬國拒絶登岸,船在海邊漂泊45天。
    另一艘「天運」號,其情況更是悲惻,197928日夜幕低垂,「天運」號載著2600多名越南難民進入香港水域。「天運號」是一艘3500噸的巴拿馬籍貨船,船民一直不被允許登岸,直至4個半月後的629日,有船民切斷錨鏈,令整艘貨船在怒海中漂流,直至撞到南丫島附近的礁石擱淺,船身下沉。船民紛紛游到鄰近岸邊,均被警察圍捕,最終港府不耐國際壓力,准許所有船民登岸。
    難民縱然是身處不虞沉沒的大鐵輪,但,船上空間擠得簡直水洩不通,廁身其中,即使僅一天也不是滋味,況且氣候炎熱,各種疾病紛至沓來,反而替越共政權找到話語權,此時越共瞇著一眼說:「滿口仁義道德的西方國家,幹嗎如此不人道呀!」

    ()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召開會議解決越南難民問題

    1. 聯合國第一次會議

    197812月,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在日內瓦召開第一次有關解決越南難民問題的國際性會議,有四十個會員國參與。因越南已在1977720日獲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批准加入為聯合國會員國,故這次會議越南亦獲邀請正式參與;且聯合國代表為了避免各利害衝突國家利用會議大打口水戰,故限定本次會議純粹討論難民的解決辦法,不談其他政治問題。
    不過,在會議桌上,中共代表仍先發難,指控越共「有計劃的大量驅逐華僑出境。」
    美國及東協各國亦控告越共「有計劃的大量販賣人口。」
    越共代表反控:「這全是美帝國主義者及北京擴張主義者一手造成的後果,應由華盛頓及北京負起全部責任。」
    「今年六月,中國敲鑼打鼓,有聲有色的利用各種傳播媒體,宣佈要派遣船隻到越南胡志明市接回華人,我們政府一再表示極度歡迎,但結局是中國連一個人都沒接回去。繼於今年七月,中國封鎖了邊界,弄得待在邊境的十多萬華人貧病交迫,紛紛踅返家園,現在人證俱在。是北京擴張主義者引誘華人回國効命,我國政府極力勸阻無效。我們對待越華同胞,始終一視同仁,怎麼卻突然張開血盆大口,說是我們驅逐?」
    「現在,中國既不派遣船隻來接,邊境關口也被中國關閉了,華人無法從陸路進入中國,唯一辦法便是從海路偷渡,怎麼卻說是我們政府販賣人口呢?」
    越共代表滔滔不絕,義正詞嚴反控中共。其實越共對中共的指控都是正確的,中共確是利用華僑找碴,共產黨的行徑都是一丘之貉。但因此時會議主題是針對越共販賣人口衍生的越南難民問題,大國並未因越共言之成理而偏離主題。此時只見美國代表攔阻越共代表繼續說理:
    「越南政府販賣人口的證據確鑿,近數月逃出的越南難民都是有力證人。」
    越共代表對「販賣人口」一詞是無法耍賴的。自知理虧,雄辯滔滔的越共代表只得避重就輕,再一次轉移話題:
    「美帝國主義者欠下廣大越南人民的血債可太多了。南越南在你們蹂躪期間,弄得民間風俗頹靡,不事生產,過著醉生夢死的生活。現在,一下子『解放』了,人民重新呼吸到『自由新鮮』的空氣,生活納入常軌,展開生產競賽,一切為了重建社會主義祖國而奮鬥。萬料不到這時還有一小撮『不知悔改,美偽走狗』,因受了帝國主義者的荼毒太深,冥頑不靈,不願接受學習改造。現在偷渡出來的便是這一小撮。」
    「你們現在不肯收容船民(越共並沒使用『難民』一詞),便是你們違反人道,趕快把人道招牌拆掉。這是由美帝國主義者及中國擴張霸權主義者一手種下的因,卻不願接受這樣的果嗎?」
    越共一席話反說得美國代表如坐針氈,立即回話:
    「好好,這方面我們回國即呈請總統向國會提議,增加收容難民,及增加撥款資助東協各國的難民營。」
    此時,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是大會的主席,作為仲裁者的角色,發表其關鍵意見:
    「根據聯合國憲章規定,難民分成自然災害及人為災害兩種。人為的難民即政治難民,定義是,凡因不滿一國的政治制度而逃離本國的人均是難民;且不問逃離時採用什麼辦法及工具,聯合國難民專署有義務去照顧,及要求第三國給予安頓。」
    「因此,我謹呼籲東協諸國及英國政府的殖民地香港,應給予難民最大方便,允許所有難民登岸,絶不可驅離難民船隻。同時,我盼望西方國家要本著人溺己溺的一貫人道立場,慷慨解囊,大量捐款;否則,若難民逃出來之後才成餓莩,豈不是笑話。還有,希望西方各先進國家盡可能多收容難民,尤其是美國,應起帶頭示範作用。因無論如何,東協各國仍然貧窮落後,無法肩負偌大擔子。難民應是國際問題,由全世界共同負責,集腋成裘方可。」
    眼見各方溫和對話,沒有戳到越共的痛處,中共代表忍不住站起來踩腳,提高嗓門:
    「閣下的意見甚是。只有一點,現在越南政府是靠驅逐及出賣人民發財,他們推出多少,聯合國便無條件接受多少,豈不上了大當?」
    「喂,中國朋友,你不是答應過這次召開會議,純粹討論收容離越人民的問題,避免談及政治因素,費時失事嗎?」
    被越共代表反駁,中共代表一時為之語塞。這場會議只可談難民之解決方案,不可談造成難民之原因,對越共可謂超級優遇,讓越共佔了便宜又賣乖。原因是美國等西方大國,因有和越共談判的慘痛經驗,像1968年開始進行的巴黎和談,
談了五年,至1973年簽約,條約內容被越共佔盡便宜,直接導致其後南越淪陷。難民專署有鑒於此,才事先聲明,會議內容不能涉及政治範疇。由於有這層保障,越共政府才允派代表出席。剛才會上發言,中共及美國對越共的指控,算是犯了會規。
    越共政府摸透了西方國家脆弱的一面,這下子可大大放心。越共代表暗爽:「人道,人道,滿口仁義道德。來,看著,老子我收金,你們收人,如何?」
    最後,越共代表似乎樂而忘形,不打自招,越共代表補充了一段,間接答覆中共代表的指控:
    「越南目前百廢待舉,今年更逢天災人湄公河三角洲盡成汪洋之際,北京擴張主義者一再威嚇入侵越南,使國民生計每下愈況,於是,意志不堅定的人,經不起西方國家的物質誘惑,偷渡離境在所難免。我國政府已一再勸阻國人,及訓令邊防人員要及時制止,卻礙於越南的海岸線長達二千多公里,百密總有一疏。至於說擅取人民金塊作為出國的代價一層,中央政府已勒令嚴查,多名地方首長已因貪污罪免職及學習改造。我深信此後不再有類似事情發生。」
    越共代表才叫別人不要討論政治,他自己卻大談政治,莫非聲東擊西,替越共罪行略事掩飾。越共代表意猶未盡,又說:
    總之,如要絶對遏阻國人非法出境,我以為外在因素比本國政府的努力更然重要。首先,北京擴張主義者不要再虎視眈眈的陳兵邊界,顛覆離間越華社會根深柢固的情誼,擾亂越南內政。北京一方面唆使原已安居樂業的華人背井離鄉,返回中國;另方面,北京卻關閉邊境,閉門謝客,不讓華人入境,以致在中、越邊境上滯留十多萬人,嚴重影響越南的交通及治安。其次,美帝國主義者對越南戰後重建負有責任,美國及西方國家應及時經援越南,人民豐衣足食,自然沒有冒生命危險,偷渡出國的必要。」
    有了這番交待,該日會議便落幕了。日後縱使有更大量難民湧出,越共政府大可理直氣壯的說:「是北京擴張主義者唆使的結果。」或者說:「這是美帝及西方國家不肯援助的結果。」言下之意是:「若要沒有難民偷渡,快快拿錢來吧!」英國首相便曾作這麼尖銳的批評。
    顯然的,越共政府絶不必如中共代表所說:「驅逐華僑出境。」不論是正宗越人、華人或華僑,誰都是自動自發雙手捧著黃澄澄的金塊,等待搭船。至於佔越南人口絶對多數沒有黃金的「勞苦人民」,倒是巴望政府早日發佈「驅逐令」,因唯有這樣,這些人才能成遂離開越南的美夢。其時筆者便半開玩笑對朋友說:「真希望越共趕快訂一條刑法,規定凡違反者要驅逐出境,我想越南民眾必定排隊等著犯這條法律吧。」
    越共政府緊握了這張人民會爭著離境的王牌,中共及西方國家絶對奈何不得。聯合國難民高級專署可能也料到越共會運用他們手握的王牌,為了合理解決難民問題,難民專署曾一度向越共政府建議:
    「聯合國委派代表在胡志明市設置辦事處,並在越南境內設置難民營。誰要不滿社會主義制度,想離開越南到第三國家定居,不分國籍、性別、年齡、宗教都可以逕到辦事處登記,然後送往難民營。難民營內起居衣食一切費用悉由聯合國撥款資助。這一來難民便可免被『貪官污吏』勒索,也不必冒著被海盜洗劫、被海神召喚的生命危險了。」
    這辦法乍看真是十全十美,尤以身無片金的人莫不額手稱慶,不過越共政府拒絶接受,聯合國本身也應付不來,知難而退。
    首先,此法一旦付諸實行,當時四千五百萬人口的越南,除了極少數的高級幹部及若干冥頑不靈的馬列主義忠實信徒,至少有四千四百九十萬人會擠在聯合國辦事處外,通宵達旦,排隊的人龍從西貢以至河內,一千八百公里距離來回繞了很多圈,他們萬眾一心,等待登記做難民。聯合國有把握募捐得這麼龐大的資金嗎?更嚴重的是,全世界的自由國家合起來,能容納得了這麼多人定居嗎?目前,待在東協諸國的難民人數不過二三十萬而已,西方先進國家對此已愁眉深鎖,不願收受了,河況是數百倍於此數的「人渣」?至於讓四千四百九十萬人離越後,剩下十萬名爺們,吃的穿的又如何;沒有了販夫走卒,沒有了平民百姓,越南早就亡國了!
    其次,聯合國的提議犯了共產黨員的大忌:外國人不可以知道鐵幕真相。假如讓聯合國在越南境內設置難民營,西貢儼然成了共產鐵幕下光怪陸離的陳列館,任君欣賞,越共政府能忍受這些嗎?
    還有,由於聯合國人員直接經手辦事,越共政府各階層頓失貪贓枉法的機會,亦即失去了越共原來「販賣人口」的設計意義。越共可願意從此改邪歸正嗎?

    2. 聯合國另一次會議

    1979720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在日內瓦召開另一次有關解決越南難民問題的國際性會議,共有71個會員國參與。本次會議由聯合國秘書長召集,美國為突顯本次會議之重要性,特別委派副總統領隊,越南則由外交部長阮基石領隊。
    本次會議達致結論為:
1)約有20個與會國家答應增加收容安置越南難民,並縮短難民等待時程,俾減輕東協諸國及香港作為第一收容港之負擔。
2)西方國家答應將參考由美國設計之「有秩序離開越南」方式,以便甄選適合本國國情之越南難民進入本國定居。
3)儘量增加及充實各第一收容港之設備,務使難民皆能享有醫療照顧、學習英語等各種福利,以便能早日適應收容國特別是美國之生活方式。
4)越共代表答應禁止人民偷渡出境。
    此外,東協諸國及香港同意給予越南難民作為第一收容港,答應不再驅趕難民,不再任令難民在海洋中自生自滅;越共代表並承認之前確有讓人民登記離開越南,不過,越共始終否認有收取難民金塊。
    當然,越共代表在聯合國會議席上說的又是一套標準的共產黨狂妄之詞,盡量將偷渡難民貶抑成萬惡罪人:「不知悔改,美偽走狗,因受了帝國主義者的荼毒太深,冥頑不靈,不願接受學習改造。」
    其實,當越共代表阮基石在會後回到河內與其他黨內同志所說真心話,仍有其通情達理一面。他說:「船民其實都是愛國的知識份子,只因我們政府剝削了他們的生存立足點,我們共產黨始終對他們存著懷疑態度,因此,我們不應拘捕船民,應放任他們離去。」
    外交部長是越共的高級幹部與其同志的一段真心話,可惜有記者在場,他不便詢問同志們收了多少黃澄澄的東西!
    1979年會議結束後,果然在印尼及菲律賓各增設了一個難民收容所,而馬來西亞之海軍也不再驅趕難民小船出海,並且引導難民入境辦理手續,難民不再有到了自由國家才被溺斃之危機。
    前述「有秩序離開越南」之方式,英文為Orderly Departure Program 簡寫為ODP係美國所設計用以接運越戰結束後下列三類人員:
1)舊制度軍政官員,自西貢淪陷後,因來不及逃走,或因不相信越共會對戰敗一方採取報復手段,故不逃走;結果均被越共囚禁,進行冗長之思想及勞動改造。官階較低的,若干年後獲釋回家,其中較高官階三千多人被囚禁13年;二百多人被囚禁達17年之久。這批人員經美國政府向越共交涉,獲越共提供名單,美國政府於彼等獲釋後,逕准予入境定居;不過,遺憾的是,約有三分之一的不幸者已在牢裡病死、餓死及受虐至死,這部份不知美國政府是否曾對越共政府提出抗議。
2)原替美國駐南越軍政部門服務之越南人員;
3)原替美國私人公司或組織服務之越南人員。

    () 泰國灣海盜猖獗,專向難民劫財劫色

    不論是公開偷渡抑秘密偷渡,向南航至東協諸國,遠比向北航至香港為多,這大概因颱風之發生地帶多在菲律賓以東,北緯十度左右之海面上,然後向西或西北進行,換言之,越南南部以南甚少颱風發生。而難民船因體積細小,經不起風浪威脅,故大多選擇向南航行,以避開颱風之侵犯。從越南往南方航向馬來西亞,泰國灣為必經之路,此區域島嶼甚多,海賊可輕易藏匿,伺機攔劫難民小船。
    約在1979年中,聯合國會議前後,公開偷渡正如火如荼進行,達致巔峰狀態;泰國灣的海賊眼見機不可失,日益猖獗,亦達巔峰狀態。據聯合國事後估算,經此航線之難民船約有三分二均遭劫難,包括劫財、劫色。
    據曾親歷其境的朋友向筆者透露,劫財部份直接在難民船上進行,通常被劫者只要自動掏出一些金條或有價值的東西便可,較少要求脫光衣服搜索;至於劫色部份則因難民船上實在太擁擠,劫色者也不願在眾目睽睽下公演其禽獸行為,故通常會命被劫色者到賊船內,以便為所欲為。筆者另有一位朋友便是搭上經由泰國灣航道的船,他說,某日被海盜船喝令停航,幾乎同一時候,船上一位素昧平生長得十分漂亮的小姐將他抱得緊緊,細聲邀他充當臨時老公,以免被海盜姦淫;至於事後這位小姐的命運如何,海盜是否那麼容易打發,朋友沒說,筆者也不方便多問了。
    被劫過程,最驚慌失措的人應是船主了,好不容易賺到一大把黃金準備到西方國家享清福,這回被海賊一而再再而三光顧,落難得恰似縮頭烏龜。不過,也有較機警之船主,事先在船上做了暗室,海賊是甚難發現的;也有可能船主財大業大,同時操作多艘難民船,被盜之船其船主根本不在船上,這種典型的資產階級賺錢方式,在這時點是被容許的,因有後台老闆越共撐腰,越共早已撈了一筆。
    難民船往往被不同之賊船先後輪劫多次。遇上較有良心之賊眾,得手之後會為難民船指引方向續航,因很多難民船航至此段路程,船上設備早已被滔滔巨浪打得七零八落,羅盤指南針已不知去向了;至於遇上喪盡天良之黨羽,則將難民驅趕至小島之上,任其擺佈,任令難民被日月蒸發。
    這些泰國海賊,其實白天為泰國之一般奉公守法漁民,晚上當起海盜,泰國政府根本不願發揮公權力制止。泰國灣上之小島,其中惡名昭彰者為Koh Kra小島,海賊們用作拘禁難民,劫奪財物基地;在島上肆意妄為,將婦女作為洩慾工具,較具姿色者則被這群惡魔日以繼夜蹂躪。且由於島上無水無糧,無路可逃,難民船又被海賊擊沉;被海盜押至此處之船民,不分男女,僅數日光景,運氣好些熬過兩三星期,便紛紛倒下,海賊或將屍體就地掩埋,或拖至海上,隨波逐流。  
    據事後難民記錄,19791116日是他們大幸之日,某石油公司之直昇機駕駛員駕機經過此島,瞥見島上有甚多男女,但岸邊並無漁船,心知不妙,因該飛行員早已風聞海賊利用此島嶼作為發財兼洩慾王國。然而,該駕駛員並未通知泰國政府處理,因他深知泰國政府不願處理難民事務,致讓海盜目無法紀,日益猖狂;他將此事告知聯合國難民專署駐泰國代表Theodore G. SchweitzerSchweitzer遂立即敦促泰國政府調派海軍往Koh Kra島救援,共救出數百人。其後多次,均由Schweitzer要求泰國警察協同至Koh Kra島拯救難民。
    遺憾的是,由於泰國政府怠惰,同樣的事情仍繼續在Koh Kra島上發生,泰國政府逐漸不再理會Schweitzer任何要求。Schweitzer本人因泰國政府不願協助,一度自力救濟,自掏腰包租賃漁船至Koh Kra島與海賊對峙,威脅海賊不得傷害難民。其中有一次,因Schweitzer聽說有238名難民被海賊囚禁於Koh Kra島上,其中80名男性已被殺死,其餘婦女悉被這幫歹徒姦淫,並強逼表演脫衣舞,Schweitzer即前往島上阻止暴行。無奈因賊眾早已痛恨Schweitzer,復因Schweitzer並無警察陪同,遂將Schweitzer敲打至鎖骨斷裂昏迷入院治療。這均是事實,絶非信口雌黃,危言聳聽。
    其後,Schweitzer感到無法再憑一己之力嚇阻賊眾,遂成立私營之東南亞難民人道基金會,繼續拯救越南難民。從1979以迄1982年前後Schweitzer共營救了至少24艘難民船,約1250人。

    ()被聯合國戳破「公開偷渡」詭計後,越共之態度

    雖然197812月聯合國在日內瓦的會議並無具體結論,然會議之後,越共政府總算稍斂氣燄,給西方國家一點面子,想人家援助嘛,不低頭一陣子怎行!接連三個月左右,越共禁止所有公開偷渡的船隻出海。待氣氛緩和了,19793月下旬某日,第二回合的「公開偷渡」傾巢而出,貫徹越共「我收金,你收人」的錦囊妙計。
    自越南南方淪陷後,根據越共黨中央的計劃,是要將南方人民的思想改造,俾符合建設偉大的「社會主義無產階級專政」體制。然而,諷刺的是,僅「公開偷渡」一項,已將其計劃徹底推翻了。這幫滿口無產階級專政的傢伙,到黃澄澄的東西,早被「改造」得昏頭轉向,貪污舞弊的程度,簡直是南越南淪陷前政府官場的翻版;反而是那些被囚在勞改營的舊制度軍政人員卻依然故我,沒有人從勞改營出來後說過共產主義一句好話。到底誰改造誰啦!
    第二回合「公開偷渡」陣仗,比第一回合更汹猛,更風起雲湧,但時間似乎只維持數個月光景。畢竟由於越共製造之「公開偷渡」難民潮,引致世界公憤,聯合國包括美國多次厲聲譴責越共販賣人口,草菅人命,第二回合應是在1979720日聯合國另一次會議,越共被逼答應禁止人民偷渡出境後,越共再耍賴皮以迄該年年底,才偃旗息鼓。
    筆者因一直是五行缺金,終於在第二回合進行間有朋友義助金塊,但因「公開偷渡」是直接受越共黨中央指揮,必須按次序成行。筆者於納金後不久,第二回合之「公開偷渡」便鳴金收兵;急問船主如何解決,船主答稱,應與第一回合之「公開偷渡」相同,稍等數月便可開船,我們的船隻應屬第三回合之「公開偷渡」。遺憾的是,第三回合之「公開偷渡」永不會出現。我們數百名乘客遂紛紛向船主要回金塊,但船主僅以一句「已全部繳交越共政府」搪塞。其後復有多名乘客聯合向地方政府控告船主,告發其收了黃金卻不開船,船主竟能安然無恙;顯然船主確實有將金塊交給越共,越共才不理會人民之告狀,只是船主不可能將全部所得都繳交越共。乘客至此只能徒呼負負,人財兩空了;屬於筆者這樣第三回合人財兩空的人,至少應有十萬人以上。嗣後這些人想離開越南,只能另繳黃金繼續沿「秘密偷渡」方式進行。
    兩年後,筆者由台灣之家人申請並獲台灣政府批准入境,結束了筆者在越共魔掌下之六年生涯;且筆者是坐飛機來台,不屬於本文所討論之「公開偷渡」抑「秘密偷渡」範疇。然而,筆者來台後仍要籌措款項償還友人,蓋因友人借金給筆者時是出於一片善意,只能怪被命運愚弄而已。
***

    至此,國際維權人士必須默認,聯合國只援救有黃金的人,因不管是「公開偷渡」抑「秘密偷渡」,都是要繳納金塊才能離越。唯有有黃金的人才够資格披荊斬棘投奔自由,充當國際難民。無金的人呼喊:「救命呀!救命呀!」聯合國官員回答:「不,我們沒有義務拯救你們,誰叫你們五行缺金。」因為聯合國對越共政權公然收金是一點辦法都沒有!更重要的是,越共政權並未就三十多年前,製造「公開偷渡」販賣人口的卑劣行為發表過道歉聲明;而今,竟然繼續厚顏無恥,坐享這些被販賣的人所貢獻的GDP,聯合國也是一點辦法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