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文,多是中文衍生漢越字,越南人讀難,中國人讀易,台灣人讀更EASY。 【實用會話】練說聽力,學基本詞,是越南話基功,不多生字,多聽多讀便是! 上課時錄老師讀音,回家後慢速細聽Line或部落格原音,對照講義。閱聽同時。

「道歉」有那麼難嗎?  講師:郭金燃

 (歡迎轉載)

    四十年了!

    南越南已「淪陷」四十年,全世界與南越南有關的人士均應於430日為1975430日這個時點沉痛默哀。
    然而,越共政權卻宣布要為南越南已「解放」四十年,盛大慶祝。

    諷刺之極!

    越共確實將南越南「解放」了,強行「解」開了老百姓的家庭,「放」逐到世界一百多個國家的疆土上;在四十年後的今天,繼續榨取他們血汗換來的外匯,為越共的GDP積極貢獻。越共暗呼:"爽呀!你看老子我够厲害吧。幸得老子够聰明,將你們「解放」到海外,今天才享受到你們「回饋」。"
    被越共「解放」到全世界的同胞,除卻數十萬含恨海底的冤魂,歷經解放一代、解放二代,今天已至解放三代,甚至解放四代也冒出來了,人口也已累積到四百萬人之眾。越共迄今始終欠缺一套合邏輯的說詞,那就是:這些同胞為甚麼在1975430日之後,甘冒生命危險,瘋狂逃到世界各國?他們都是「美帝國主義者的走狗」嗎?他們都是「偽政權的爪牙」嗎?越共的目前領導人,其實這件慘案與你們沒有直接關聯,因1975年時期的領導人早已被閻羅王打入18層地獄,永不超生。
    在台灣,馬英九總統,每年在228紀念日必向當年受難家屬道歉;但,228與馬英九又何干?然而,你們的前任領導人所犯的罪行比228事件嚴重千萬倍,你們卻絶不承認錯誤,還要盛大慶祝,是何居心?你們越共的領導人是那麼怕道歉的嗎?你們樂意看到世界上任何地方隨時有人,拿出黃底三畫紅的越南共和國國旗在你們面前飄揚嗎?你們願見此恨綿綿無絶期,世代相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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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自由、幸福?

 有一句名言:「不自由,毋寧死。」是南越民眾在1975430日之後,甘冒生命危險,瘋狂逃到世界各國的最佳詮釋。
40
年來,越共政權的招牌:「獨立、自由、幸福」。不錯,國家是真的獨立了;但,越南人民有自由,有幸福嗎?起碼,四十年加上可預見的將來,人民是全無自由幸福可言。相反的,法屬時期,國家不獨立,做甚麼事都要徵求殖民政府同意,可是殖民政府不曾對轄下的每一個庶民均當作犯人一般對待,殖民政府並無改造思想、限制行動、沒收財產等把戲。
這確是一段極其諷刺的歷史,沒有獨立時,人民生活自由幸福;得了獨立後,人民生活不自由不幸福,要國家獨立作啥?人民甚至連自己的生命都不要了,總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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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公開偷渡」?

世界上的壞蛋政權很多,何以甚少發生像越南這樣大規模的逃亡潮,這便牽涉到越共政權的另一罪行:販賣人口。
1975
年前後25年,越共之最高領導人為黎筍總書記,於1979年起兩年間,其一手策劃收取黃金讓人民「公開偷渡」。(當然,越共一直否認他們有收取難民黃金,但,這是全世界皆知的事情,若最高領導人竟然不知,未免太昏庸了吧!)
而此時正好是南越南淪陷後三年多,人民已太瞭解越共政權的猙獰面目,故一旦知道可用黃金換取離開越南的消息,便紛紛爭先恐後尋覓船主製造船隻。震驚國際的瘋狂偷渡潮於焉開始。
「公開偷渡」與「正式偷渡」之差別在於「公開偷渡」在碼頭上船、有警察護衛,故啟航前之危險性較小。但因甚麼證件都沒有,警察怎知道誰是交了黃金的偷渡者呢?這時便得靠船主(不是船長,因沒有船長)作證,踫到好心的船主,縱使遇上沒有交錢的人也予放行。另方面,也常踫到貪得無厭的越共幹部,臨時強行增加大量偷渡者,使船隻無法負荷,往往出海便翻船,造成重大災難;反觀「正式偷渡」較無此等危險。

而「正式偷渡」則雖然仍要花錢買通附近崗哨,但因無警察護衛,崗哨收了錢仍可能回頭捉你,以致淪陷後的越南監獄,甚多是被捉回的偷渡客。此外,「正式偷渡」在海灘上船,因海灘水淺,只能先上小舢舨,航至水較深處,轉乘木製漁船,逕開往第三國或至公海外,再次轉乘在公海等待之大鐡船。在茫茫海上,兩船是不可能靜止緊貼的,波濤洶湧,兩船之距離忽近忽遠,偷渡者必須在兩船接近時,大步一跳躍至另一船;若是轉至大鐡船,則還要攀爬從大鐡船垂下之吊梯,逐級而上。在海上轉換船隻,真是險象環生,通常係偷渡者最危險之時點,因若不小心掉入海裡,此人便在地球上消失!

至於「公開偷渡」與「正式偷渡」之相同處在於兩者均要付錢(黃金);兩者均無任何證件,這真是越共想得出的妙招,在越南國內是「公開」沒錯,但在國際是「偷渡」,因沒有任何證件證明越共准許這些人出國;還有,兩者均有可能被外國遣返,兩者均可能葬身魚腹(大概有三分一人沉屍海底),及兩者均可能被海盜洗劫一空。當然,「公開偷渡」因要打發地方以至中央官員,價錢當然較高;不過,隨著有錢人遞減,價錢也從最初的數十兩黃金以迄後來的二三兩均可。
總之,越南之所以有一段時間發生難民瘋狂逃亡,是因越共中央(應是黎筍下令或至少是他同意)為了海撈一筆,准許「公開偷渡」,將人民當作猪仔販賣,卻不發給收據。因越共對此事無法向國際狡辯,後來遂停止「公開」,而恢復一般所稱之「偷渡」。至於一般偷渡因要顧忌越共的關防,當然不可能像「公開偷渡」那麼樣瘋狂了。
唉呀!共產政權當年把人民當作猪仔販賣時,已海撈一筆;今天再繼續坐享「海外越僑」對越共GDP的貢獻,真是可惡之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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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有腳也要跑!

上面我提到:「不自由,毋寧死。」當然,貪生怕死是人類的天性,不因任何地區、時間而改變。因此,「怕死」絶對是強於「愛自由」,不過,其時因消息封閉,謠言漫天,至於偷渡的死亡率是多少,恐怕除了海龍王沒有人知道,很多家庭突然全家消失了,去了哪,無法證實,街坊鄰里也不想去證實。另方面,由於最初參加「公開偷渡」的一些人寫信(其時沒有網路,電話則是資產階級的玩意)回家告知平安、已抵達馬來西亞等國、獲該國政府及人民的各種優遇、及正在辦理手續準備移居美加等國等等。這些美好的消息瞬即廣為傳播,尚在越南的人,包括越人、華人立即將這些美好的訊息,與該時越共政權之暴政相比,高下立判;只要有辦法湊足船主及共幹所開出之黃金數值,便立即報名參加偷渡,雖千萬人吾往矣,於是展開瘋狂的「公開偷渡」潮。
在此附記一筆的是其時我本人雖無法湊足黃金,無法坐船偷渡,但因聽說有人已獲「象牙海岸」批准入境,我也馬上寫申請書寄往象牙海岸外交部,申請移民該國,後來我來了台灣才驀然醒悟,幸好象牙海岸沒有批准我入境,因該國實在比越南更糟糕!至於為什麼我那麼猴急呢?後來有人拿一句話比喻該時越南的氛圍:「樹如果有腳,也要離開越南!」至於離開越南後能去哪,則離開後再說吧。

根據事後證實已平安定居第三國的朋友,與從地球上消失的朋友比較,應仍是偷渡成功的人較多,亦即存活率較死亡率高。再以當時的社會氛圍,除非死亡率是百分百,否則,要離去的人仍必十分踴躍的。
至於說越共是否有「強迫」偷渡,則必須替越共闢謠的是,絶無此事!當然,是否有強迫偷渡之個案則無法證實。這點,若拿越共之作為與「紅色高棉」相比,則越共之「人道」是略勝一籌的。